各市州招办、有关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几点意见》(教成职[2002]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4年五年一贯制及“3+2”分段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鄂教发[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与教育厅有关处室协商,厅领导同意,现将2004年我省五年一贯制及“3+2”分段制高职招生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资格线
2004年我省非师范类五年一贯制及“3+2”分段制高职招生录取资格线为:武汉市内的招生学校录取资格线为170分;武汉市外的招生学校录取资格线为160分。考虑到十堰、恩施两地办学的特殊困难和艺术类专业的特殊性,对报考两地学校的考生及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适当降分录取,最低录取资格线为150分。
二、计划调整办法
省教育厅将在集中录取前对五年一贯制及“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进行一次性调整。请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学校于11月20日之前与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直接联系。
三、录取原则和投档审录办法
2004年五年一贯制及“3+2”分段制高职招生仍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省招办根据考生成绩将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档案一次性投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按照招生计划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后录取。
因线上生源严重不足(20人以下)而不能开班的学校,可征求上线考生意见,动员其转入其他学校就读,并处理好转学有关事宜。
四、录取工作安排
1、12月12日,全天报到。报到地点:中国科学院武汉教育基地(省邮电干校对面)。联系电话:027-87197627。
2、12月13日上午8:30至10:30时,召开录取工作培训会。各校招生负责人和录取工作人员参加。
3、12月13日下午至12月17日上午10时,进行集中录取。
4、12月17日下午,撤离录取现场。
五、其它事项:
1、招生学校凭单位介绍信办理报到手续。
2、招生院校须在录取名册上加盖高职院校的录取专用章;属于联合办学的,须同时加盖本校和联办高校的录取专用章。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