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招办[2004]26号
各成人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04]30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把好新生入学资格关,我办决定在全省成人高校中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肃查处冒名入学及其他严重违纪舞弊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目的
开展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严肃查处成人高考中冒名入学及其他严重违纪舞弊行为,维护成人高校招生的严肃性,切实保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质量。
二、复查办法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采取招生院校自查与省招办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各成人高校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组,分四步开展工作。第一步,在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手续时,要求每位新生本人如实填写《2004年湖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登记表》(样表附后)并贴上本人最近的登记照片;收回《湖北省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通知书》、《湖北省2004年成人高考准考证》。第二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组认真对照核查每个新生的电子档案与其“新生入学登记表”、“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是否相符。必要时,复查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入学测试或指纹核对等方式对新生有关情况进行核实、验证。第三步,各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冒名入学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其他严重违纪舞弊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给予严肃处罚。第四步,各校自查结束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连同查处结果及通报材料一起报送省招办(成招组)。
在复查过程中,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业余和函授学生的复查,不留死角。要在坚持和完善以往那些行之有效的复查办法的同时,针对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网上录取等新情况,不断探索新措施,积极运用新的技术手段。
2.抽查。在各校全面复查的基础上,省招办派抽查组对部分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进行抽查。
抽查办法:一是听取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组关于自查工作情况的汇报;二是随机抽取部分新生材料加以核查;三是对所抽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写出抽查报告。对复查工作不认真,查处不力、隐瞒甚至包庇冒名入学者的单位,抽查组将要求其重新复查,并建议学校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省派抽查组抽查中发现的冒名入学者、其他严重违纪舞弊者及报考证件不合格者,所在学校应按照自查的处罚办法予以相应处理。
三、复查情况通报
各成人高校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时,要将因冒名入学及其他严重违纪舞弊行为而被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受查处情况通报其工作单位;对其中的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各校要将有关通报材料报省招办。
省招办将对全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自查认真、处置得当的成人高校予以表扬;对查处不力、隐瞒甚至包庇冒名入学及其他严重违纪舞弊者的单位提出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酌情削减其2005年度招生生源计划,以示惩戒。
四、复查日程安排
各校应在2005年2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查处结果及有关通报文件材料报送省招办(成招组)。省招办3月中下旬派抽查组到部分院校进行抽查。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ОО四年十一月八日